2024年度载人航天飞行任务标识征集活动公告

2024年度载人航天飞行任务标识征集活动公告

2024年度载人航天飞行任务标识征集活动公告

2024年将陆续实施天舟七号货运飞船、神舟十八号载人飞船、天舟八号货运飞船、神舟十九号载人飞船等4次飞行任务,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现启动年度载人飞行任务标识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及范围

天舟七号飞行任务、神舟十八号载人飞行任务、天舟八号飞行任务、神舟十九号载人飞行任务标识设计方案(含设计阐述),所有热爱中国载人航天事业的自然人、法人及组织均可参与。

二、活动安排

征集活动按照发布公告、初步评选、网络投票、最终评选和结果公布5个环节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环节。面向社会发布征集公告,2023年9月30日24时截止征集。

(二)初步评选环节。组织对征集作品进行初步审核,遴选出不超过10个方案入围。

(三)网络投票环节。针对初选入围名称,在载人航天工程官方网站专题页面组织为期7天的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结果仅作为最终评选的参考因素)。

(四)最终评选环节。组织成立包括航天、文学、工美设计等领域专家组成的评审组,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网络投票结果,每次任务评选1个最终设计方案。

(五)结果公布环节。正式对外发布2024年度载人航天飞行任务标识。

三、主办单位

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

四、总体标准

(一)创意要求

任务标识设计应充分体现中国元素、载人航天特色和任务特点,具有鲜明的科技与艺术寓意,也应适当考虑4次任务标识的系统性、协调性和连续性,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二)形式规范

1.作品需通过图像制作软件(如Photoshop、AI等)制作电子版,上交作品必须为彩色清晰图片。分辨率不小于300dpi,色彩模式为RGB,导出格式为jpg或png格式;

2.设计尺寸:120mm*12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最终获奖的作品须提供psd或AI格式设计源文件。

五、活动规则

(一)投稿作品须为投稿者原创,投稿者应确保拥有作品完整著作权,不存在著作权移交或转让他人等情况,如涉及共同合作、职务作品或其他不同权属状态情况,均视为合作方、单位或其他权利人明知且同意本说明约束。

(二)参评者应同意,征集活动主办单位可以对参评作品进行修改及借鉴,形成最终正式使用的任务标识。

(三)投稿作品如因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权利保护或者因投稿作品存在权利瑕疵或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其他不合理原因发生法律纠纷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且主办单位保留取消其投稿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四)投稿作品须为首次投稿,且在本次征稿评审结果公布前,所有投稿者不得将投稿作品转让、授权给第三方,也不得向第三方投稿。

(五)投稿者须自留底稿和设计源文件,一经投稿,恕不退稿。

(六)投稿作品一旦被主办单位决定最终录用,需签订著作权(无偿)转让合同,并移交底稿和设计源文件,投稿作品及其相关资料所有权利均归属主办单位。

(七)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六、提交方式

(一)投稿人/单位自行下载《2024年度载人航天飞行任务标识征集活动信息填报表》(见附件)并完成填写,将填报表及标识设计图以压缩文件形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压缩文件以“xx任务标识投稿+姓名+手机号”命名(例:神舟十八号任务标识投稿+刘泽康+13xxxxxxxxx)。

(二)若完成多次任务标识设计,投稿时请以任务为单位分别形成压缩文件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

(三)来稿邮件均以“2024年度载人航天飞行任务+姓名+手机号”命名,于截止时间前发送至官方邮箱:contact-cmsa@cmse.gov.cn,请勿重复发送。

(四)联系人:刘泽康,咨询电话:010-68379330。

七、奖励办法

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将为最终入选方案作者颁发纪念证书,并安排赴发射场观摩载人航天发射任务。

附件:

1.2024年度载人航天飞行任务基本情况

2.载人航天飞行任务标识征集活动信息填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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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年8月30日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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